成功案例

2026 年保证金合同二审案 诉讼时效抗辩成立 驳回协会高额上诉请求

作者: 李燕 日期:2026/08/21

承办律师:李燕

执业律所:湖北瀛楚 (咸宁) 律师事务所

专业方向:商事合同纠纷、保证金监管纠纷、诉讼时效抗辩、协会商事维权、二审商事抗辩代理

 

案情简介

2026年,某商会互保协会就保证金纠纷提起二审诉讼。早前该协会与担保公司、银行三方签订《业务合作协议》,约定协会缴纳 500 万元保证金,用于协会会员融资担保,银行承担保证金监管义务。后续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,银行停止向协会会员发放贷款,担保公司仅退还 105 万元保证金。

商会互保协会向一审法院起诉,要求担保公司、银行共同返还剩余 395 万元保证金,同时主张利息、违约金。一审判决仅判令担保公司承担全部还本付息及违约金责任,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驳回协会对银行的全部诉求。商会互保协会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,主张合同并未正式解除、多次主张权利构成诉讼时效中断,要求改判银行共同承担 395 万保证金及对应利息。李燕律师接受银行委托代理二审应诉。

 

办案经过

难点一:上诉人主张合同未书面解除,否认合同已实际终止

上诉人商会主张三方没有签署书面解除协议,合作协议仍然有效,不能以实际行为推定合同解除。李燕律师梳理全部函件、退款记录、停止放贷事实,向法庭说明:停止放贷、部分保证金退还、往来回函等一系列客观行为,各方已经以实际行为终止合作,一审认定合同解除具有事实依据。

 

难点二:上诉人多方举证试图证明诉讼时效多次中断

上诉方提交过往沟通函件、另案起诉裁定书,提出:曾经向银行主张退款、另案起诉应当产生时效中断效果,本案起诉没有超过三年诉讼时效。

李燕律师逐一质证:银行回函仅建议上诉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,并未作出同意履行债务的承诺;另案起诉因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,起诉状副本并未送达银行,不能发生时效中断效力;部分申请文书与本案债权没有关联性。本案诉讼时效早已届满,上诉人不能举证有效中止、中断事由,时效抗辩应当予以采纳。

 

难点三:类案生效判决对本案形成不利参照

另有同类商会和该银行的生效判例,判决银行承担保证金连带清偿责任。上诉人援引该生效判决,要求本案参照同案裁判。

李燕律师区分两案关键案件事实差异,重点说明案件证据细节、权利主张时间节点并不完全相同,类案不能直接套用本案,请求法院结合本案证据独立裁判。

 

难点四:涉案标的金额巨大,上诉总诉求超 700 余万元

上诉人上诉请求标的本金加利息合计七百多万,案件涉商会集体权益,调解协商空间狭小,必须依靠证据与法律观点争取二审维持一审结果。

 

案件结果

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

1、驳回上诉,维持原审全部判决;

2、认定案涉三方业务合作协议已经通过各方实际行为解除;

3、商会向银行主张返还保证金的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,银行无需承担保证金、利息清偿责任;

4、由担保公司向商会返还保证金 3950000 元,支付利息、违约金 100000 元;

5、二审案件受理费 61958 元,全部由上诉方商会互保协会负担。

 

律师办案复盘

商事保证金二审抗辩标杆案例,胜诉核心三点:

1、准确把握 “行为推定合同解除” 裁判规则,梳理完整客观行为证据链,反驳 “必须书面解除合同” 的观点;

2、精准吃透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要件,区分 “向对方提要求”“起诉后按撤诉处理未送达”“对方仅建议诉讼不等于认诺债务”,否定上诉人全部中断理由;

3、甄别类案判例,厘清个案事实差异,避免直接套用其他案件裁判结果,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。

 

案外说法

1、商事合同并非一定要书面协议才可以解除,各方以实际行为停止履行合同义务,可以认定合同实际解除;

2、起诉之后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,法律文书没有送达义务人的,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;

3、义务人回函建议权利人通过打官司维权,不等于义务人承认、同意履行债务,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;

4、大额保证金纠纷,权利人要留存书面送达的催款记录,及时提起正式诉讼,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。

 

承办律师简介

李燕,湖北瀛楚(咸宁)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主任律师,执业十余年,办理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 1400 + 件,涉案总标的超亿元。擅长商事合同、担保保证金纠纷、股权债权、婚姻家事、刑事全阶段辩护,为多家国企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

 

律所代表性案例

1、2026 年保证金合同二审案 诉讼时效抗辩成立,驳回协会高额上诉请求(本案);

2、应届毕业生抢劫案,争取缓刑;

3、多起经济犯罪案件推动不起诉、变更轻罪名;

4、复杂建设工程、买卖合同纠纷,为当事人挽回数千万元经济损失;

5、高净值人士家事股权分割、财富传承专项法律服务。

 

案件佐证材料示意

三方《业务合作协议》、往来函件、保证金转账退款凭证、另案裁判文书、二审质证意见、庭审代理词,是商事三方保证金、诉讼时效抗辩典型二审判例。